法律解答:遗失结婚证仍可以办理离婚。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之后双方就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离婚。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结婚证虽遗失,但婚姻登记档案可查证,补领后不影响离婚程序进行。权利义务:当事人有申请补领结婚证的权利,婚姻登记机关有查证并补发的义务。关键要件: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能查证婚姻登记档案属实。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申请补领: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办理离婚:补领结婚证后,可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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