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核心分析:1.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此为典型共同债务。2.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像日常家庭开销等。3.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的债务:比如一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实务建议:1.收集证据:收集借款相关凭证、家庭开销记录等。2.明确用途:确定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3.协商解决:夫妻双方先协商债务分担。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和判决。在诉讼中,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债务性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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