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证丢失不影响再婚,当事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补领离婚证后再办理再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核心分析:权利义务:当事人有申请补领离婚证的权利,婚姻登记机关有查证档案并依法补发证件的义务。构成要件: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且婚姻登记档案能证实当事人曾办理过离婚登记。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申请补领: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等待查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档案进行查证。领取证件:查证属实后领取补发的离婚证,之后即可按正常流程办理再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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