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父母全款给儿子买房,且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该房产一般认定为儿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是父母全款出资且登记在儿子个人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明确父母全款出资且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的房产归属。各方权利义务:儿子对房产有独立处分权,离婚时配偶无权分割。关键构成要件:父母全款出资以及登记在儿子个人名下。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好父母出资的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能证明出资情况及房产登记情况的材料。无需特别处理:离婚时若涉及房产分割,直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主张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即可。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