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具体数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并无固定统一标准。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首先,抚养费数额需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如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其次,要考虑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包括收入情况、经济状况等。再者,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重要参考因素。关键构成要件在于确定子女合理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成本。实务建议:若协商确定抚养费数额,双方应明确各项费用支出。若通过法院判决,需收集能证明子女实际花费、父母收入情况等证据,如孩子学费发票、父母工资流水等。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一般先由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进入审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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