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双方自愿离婚,一般情况下,若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经过30天冷静期后,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整个过程大概需要一个多月时间能办完离婚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核心分析:双方自愿离婚需要经过申请、冷静期、审查和登记(发证)四个步骤。申请时双方需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给双方时间慎重考虑。审查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实务建议: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冷静期内仔细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及时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后续手续,避免超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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