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执恢不是强制执行,而是执行恢复。它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因某种原因而中止,之后又因特定情形而恢复执行的一种状态。法律依据:目前没有专门针对“执恢”的具体法律条款,但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执行规定中涉及执行程序的规定,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里体现了执行程序中会因各种情况出现中止再恢复的情况。核心分析:权利义务:申请执行人有权利要求恢复执行,被执行人有义务配合执行。关键构成要件:需存在执行中止的法定情形,如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等,之后又出现导致执行恢复的事由,如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等。实务建议: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及时向执行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恢复执行。收集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证据,如银行账户信息、房产信息等。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的执行恢复申请,说明恢复执行的理由和相关证据。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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