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可以不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核心分析:股东对于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享有分配权,但该权利可由全体股东通过约定进行调整。在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是否分配,取决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协商约定。若没有特别约定,并不强制要求必须在股权转让时对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全体股东的约定,只要全体股东达成一致意见,可不按出资比例分配未分配利润。实务建议:若转让方和受让方对于未分配利润是否分配及如何分配有不同意见,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若涉及到税务问题,需提前了解相关税收政策,确保交易合法合规。例如,未分配利润分配给股东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等。若后续因未分配利润分配问题产生纠纷,可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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