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那么该房子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这房子归购买方所有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例如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并登记自己名下离婚时此房就归这一方。2. 要是房子是一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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