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如果丈夫炒股是以个人名义进行且炒股收益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丈夫私自开设股票账户独自操作炒股所获收益用于个人挥霍未补贴家用等此时债务由其个人承担。2. 但要是丈夫炒股的目的是为了家庭财产增值且炒股收益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支付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费用等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炒股欠债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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