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双方自愿离婚通常称为协议离婚。一般来说从申请到获批离婚证大概需时35天左右。2. 首先双方要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然后共同向香港家事法庭提出离婚申请。申请后有14天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改变主意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若双方仍坚持离婚法庭会安排聆讯。聆讯时法庭会审查离婚申请若认为符合条件会在聆讯后约3个工作日内发出暂准离婚令。暂准离婚令发出后3个月届满双方如无异议可申请正式离婚令获批后即正式离婚整个过程约35天。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香港《婚姻诉讼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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