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双方协议离婚一般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外地通常不能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 若一方在外地且符合一定条件可通过诉讼离婚在外地办理。比如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3. 总之协议离婚通常要回一方户口所在地;诉讼离婚在满足相应条件下可在外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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