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结婚四年离婚彩礼是否能要回需视具体情形而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存在以下情形彩礼有可能要回: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款要求返还彩礼。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可主张返还。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也可要求返还。结婚四年若符合上述后两种情形且提供相应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有可能要回部分或全部彩礼。但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彩礼通常视为对双方婚姻的赠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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