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存在一定难度但并非不可行。首先需有法定变更事由。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56条)其次要通过协商或诉讼变更。协商一致的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即可。协商不成的则需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最后诉讼中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以增加获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总之虽有困难但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并依程序进行孩子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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