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中保全需提供以下材料:1. 保全申请书: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保全事项及事实与理由。2. 证据材料:证明存在保全必要性的相关证据,如债权债务关系证明等。3. 担保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申请人需提供相应担保。可提供现金、房产、车辆等担保财产,或由保险公司出具保函担保。具体担保方式依法院要求而定。4. 主体资格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文件。5. 送达地址确认书:明确各方送达地址,便于法院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准备齐全上述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后,会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并实施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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