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离婚协议书约定不付抚养费是对子女抚养费用承担的一种约定安排。2、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3、核心分析:双方具有自主协商抚养费支付的权利可约定一方不付抚养费。但该约定不能侵害子女在必要时合理索要抚养费的权益。关键构成要件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损害子女利益。4、实务建议:起草离婚协议书时明确写明“经双方协商一致子女[姓名]由[抚养方姓名]直接抚养另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双方应充分考虑子女未来生活、教育、医疗等可能产生的大额支出情况确保约定不损害子女长远利益。若日后子女因合理需求要求未支付抚养费一方给付费用抚养方应积极协助子女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协商不成时子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未支付抚养费一方是否需要支付及支付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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