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婚前借给别人的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前出借的款项属于一方在婚前基于债权债务关系取得的财产权益符合上述一方婚前财产的规定。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民法典关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该婚前债权是一方在结婚前就已存在的财产权益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权利义务:出借方享有对该笔借款的完全权益包括追讨借款的权利。另一方没有对该笔借款的权益也无需承担与该笔借款相关的义务。关键要件:关键在于该借款行为发生在婚前明确体现了一方独立的财产权益。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好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及借款时间在婚前的证据。若发生纠纷:可凭借上述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诉讼流程一般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最终作出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