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起诉离婚不一定必须去户籍所在地。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3、核心分析:1.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籍所在地。2. 若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4、实务建议:1. 若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应向其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2. 若不一致需收集对方经常居住地的证据如居住证、租房合同、社区证明等。3. 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立案后按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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