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房产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房产由特定继承人继承的法律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3、核心分析: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需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得受欺诈、胁迫。遗嘱处分的财产需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不同形式遗嘱有各自的形式要件如见证人要求等。4、实务建议:自书遗嘱由遗嘱人自己书写并签名、注明日期。代书、打印、录音录像遗嘱等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有符合要求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最好进行公证增强遗嘱的证明力。遗嘱书写完毕后妥善保管可告知继承人或相关人员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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