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买车未签订书面合同不影响买卖关系的成立双方的口头约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虽无书面合同但只要双方就车辆买卖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如车辆型号、价格、交付时间等合同即成立。权利义务:买方有支付价款的义务享有获得符合约定车辆的权利;卖方有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的义务享有收取价款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存在买卖车辆的合意及主要交易内容。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可通过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支付凭证等证明买卖事实及相关约定。如发生纠纷: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消协、工商局等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起诉时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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