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关于被执行人有多个执行案件时先执行哪个需遵循一定规则。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3、核心分析:若债权种类相同且无担保物权按执行措施先后顺序受偿。若债权种类不同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存在多个担保物权时依成立先后顺序清偿。若为一份生效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且无担保物权按债权比例受偿。4、实务建议:申请执行人要及时关注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情况可通过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若认为自身应优先受偿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自身债权符合优先条件如担保物权的相关证明等。执行法院会综合判断各案件情况遵循上述规则确定执行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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