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县消防大队目前已归应急管理局管理。2、法律依据: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整合应急资源发挥更大效能。3、核心分析: 消防体制改革后消防大队从武警部队体系划归应急管理部门。 应急管理局对消防大队有行政管理权负责其日常工作的统筹、指导等。 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改革方案的实施使得消防大队的隶属关系发生了根本性转变。4、实务建议:如果涉及消防大队相关事务例如消防设施验收、消防处罚等。 收集证据方面要注意保存与消防大队沟通、处理事务过程中的文件、记录等。 寻求帮助可以向当地应急管理局咨询了解具体流程和规定。 法律程序一般是先按照消防大队要求或相关规定准备材料提交申请或接受检查等如对消防大队的决定不服可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提出诉讼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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