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3、核心分析:1. 适用逻辑:法院依法传唤被告被告应按时出庭。若其无故不出庭不影响诉讼程序继续进行法院可依据查明事实作出判决。2. 权利义务:原告有按时参加诉讼的权利和义务被告同样有此义务。被告不出庭放弃了陈述、辩论等权利。3. 关键构成要件:传票合法送达被告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4、实务建议:1. 收集证据:原告需确保自身证据充分以支持诉讼请求。2. 确保传票送达:法院会依法送达传票保证被告知晓开庭信息。3. 按流程诉讼:原告按正常诉讼流程进行如立案、提交证据、参加庭审等。若被告不出庭法院会根据情况缺席判决原告等待判决结果若对结果不服可依法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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