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仲裁之后起诉并非必须是中级法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核心分析:1. 一般情况下对于仲裁后的起诉基层法院有管辖权。只有在特定类型案件中才可能由中级法院管辖。2. 关键在于案件性质及诉讼标的额等因素若属于中院管辖的一审案件范围才会由中院受理。4、实务建议:1. 首先查看仲裁裁决书及相关合同约定了解案件性质及可能的管辖法院。2. 若不确定管辖法院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向立案庭法官询问。3. 收集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按照法院要求准备起诉状等诉讼文书。4. 若认为应由基层法院管辖而法院错误受理可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法律程序大致是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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