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空头支票在法律上是无效的。2、法律依据:《票据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3、核心分析: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违反了票据法规定。其义务是保证支票有足够支付金额。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承担票据责任但空头支票无法正常兑付。关键构成要件是出票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支票金额。4、实务建议:持票人发现收到空头支票应及时收集支票、交易凭证等证据。可向出票人主张支付票款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同时可向中国人民银行举报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出票人可能会面临罚款等处罚。罚款标准是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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