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3、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发现自身无管辖权时适用。 权利义务:原受理法院有移送义务受移送法院有受理义务。 关键要件:一是受理后发现无管辖权;二是移送有管辖权法院。4、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原受理法院需收集证明自身无管辖权的相关证据如合同约定的管辖地、案件事实对应的管辖法院等。 移送流程:原受理法院作出移送裁定将案件卷宗等材料移送至有管辖权法院。 寻求帮助:若受移送法院认为也无管辖权应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各方按上级法院指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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