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 自愿签订离婚协议后如果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方反悔的离婚协议不生效可以就协议内容重新协商。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反悔但存在法定情形时可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3、核心分析: 对于未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离婚协议未生效双方可自由协商变更协议内容。对于已办理离婚登记的在财产分割协议方面若要反悔需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等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4、实务建议: 若未办理离婚登记想反悔直接与对方重新协商协议内容即可。若已办理离婚登记且想反悔财产分割协议要收集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录音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律程序一般是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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