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房东以租客押金单不见为由拒绝退还押金这种行为侵犯了租客的财产权益。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租赁合同中押金是为保障租赁关系顺利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房东无故不退押金构成违约。3、核心分析:1. 租客与房东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押金单虽丢失但租赁事实存在。2. 房东有义务在租赁关系结束且租客无违约行为时退还押金。3. 关键在于租客需证明租赁关系及自身无违约。4、实务建议:1. 收集其他能证明租赁关系的证据如租金支付记录(转账记录、支付凭证等)、聊天记录中关于租赁事宜的沟通内容、房屋交接清单等。2. 与房东友好协商说明押金单丢失但租赁事实清楚要求退还押金。3. 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基层调解组织寻求帮助进行调解。4. 若调解无果可依据收集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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