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联合体以一个整体参与投标并中标所以需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以确保各方对合同履行负责。 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合同履行中享有相应权利并承担义务且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关键要件:存在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各方明确各自责任分工共同参与合同签订。4、实务建议: 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时明确各方工作范围、权利义务、费用分担等内容。 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及时共同与招标人协商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各方预期。 准备签订合同所需材料如授权委托书等确保签约代表具有合法授权。 合同签订过程中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如有异议及时提出修改。 签订合同后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做好协调沟通避免因内部矛盾影响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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