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原则上劳动者未与上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会存在法律风险但并非绝对禁止。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若劳动者同时与两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能影响原单位工作任务完成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权利义务:新单位有权利了解劳动者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关键要件:需看新工作是否严重影响原工作任务以及原单位是否提出异议等情况。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新单位要求签合同的相关通知、沟通记录等。寻求帮助:可向原单位咨询能否尽快办理离职手续或向新单位说明情况看新单位态度。法律程序:若原单位因此解除合同劳动者可查看解除理由是否合法若不合法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新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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