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工伤赔偿二次手术费原则上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支付。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其中第三十条规定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核心分析:首先若单位正常缴纳工伤保险二次手术费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是基于工伤保险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功能。其次单位未缴纳保险时单位承担支付责任以保障职工权益。关键在于工伤认定及二次手术必要性的确认。4、实务建议:职工需先确认工伤复发及二次手术必要性可要求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收集好首次工伤认定及治疗的相关材料。若单位缴纳保险向社保部门申请支付二次手术费;若单位未缴纳与单位协商支付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二次手术证明、费用清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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