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工伤期间的病假工资通常按照正常出勤月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计算。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需按照正常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后续康复。权利义务:职工有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权利单位有支付的义务。关键在于确定停工留薪期时长。构成要件:一是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二是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与单位沟通:要求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工伤期间病假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相关证据按仲裁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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