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工伤赔偿的钱免征个人所得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工伤赔偿属于保险赔款范畴所以免征个人所得税。3、核心分析:工伤赔偿是基于职工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等情况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给予的补偿目的是保障职工因工伤残后的基本生活。从法律角度看它不属于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所得不具备征税的性质。职工在工伤后获得相应赔偿用于弥补因工伤造成的损失和维持生活等不应再被征收个人所得税。4、实务建议:职工无需对工伤赔偿款进行税务处理。在获得工伤赔偿时确保相关赔偿手续齐全、款项准确发放。若对工伤赔偿的具体范围和标准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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