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员工被劝退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劝退员工需满足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程序要求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劳动者有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关键要件:用人单位需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员工要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年限的证据。协商补偿:与用人单位协商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寻求帮助: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仲裁流程一般包括立案、开庭审理、调解或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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