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离婚时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孩子原则上互不支付抚养费但如果一方抚养孩子的实际花费明显高于另一方且孩子生活、教育等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可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支付适当抚养费。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3、核心分析:首先双方各自抚养孩子一般情况下各自承担抚养成本。但如果出现孩子生病、教育费用大幅增加等情况一方经济能力难以独自承担全部额外支出时另一方应承担适当费用。关键在于孩子需求的变化以及对方的经济能力。4、实务建议:收集孩子生活、教育等费用增加的相关证据如医院缴费单、学校收费通知等。双方先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提交相关证据说明孩子实际需求及对方经济状况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对方是否支付及支付数额。法律程序大致为立案、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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