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非婚生子女上女方户口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行的户籍登记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3、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只要婴儿在规定时间内可由相关人员申报登记。 权利义务:申报人有如实申报的义务保障婴儿合法登记户口。 关键构成要件:婴儿需实际出生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4、实务建议: 准备材料:婴儿出生证明、女方户口簿、身份证等。 办理流程: 由女方或其他申报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女方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 填写出生登记申请表提交材料。 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一般当场或在一定期限内完成登记发放户口簿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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