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公司在员工试用期辞职时不给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3、核心分析:员工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即使在试用期辞职也应得到相应工资。公司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否则构成违法行为。关键在于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情况以及双方的劳动关系。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证明自己在试用期内为公司工作。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可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留存协商记录。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处理。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一般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按照仲裁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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