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裁员且未购买社保,员工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并补缴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核心分析:公司裁员行为需符合法定程序,否则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工作年限决定经济补偿数额。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工作年限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与公司协商经济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申请、受理、开庭审理、裁决。员工需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按仲裁委要求参加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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