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半年闹离婚,彩礼是否退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不一定会退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核心分析:对于结婚半年的情况,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共同生活,一般不符合上述(二)、(三)项的情形,只有在符合(一)项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才应退还彩礼。若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等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彩礼数额、用途等因素来判定是否退还及退还比例。实务建议:如果涉及彩礼退还纠纷,首先要收集好彩礼给付的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购买彩礼物品的票据等。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作出是否退还彩礼及退还数额的判决。一般法律程序包括立案、审理、判决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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