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男方
恶意转移财产,女方权益岌岌可危
原告A女士与被告B先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两子。双方婚后初期感情稳定,共同经营“A”
公司并创建“B装饰城”,积累了一定固定资产。然而,2004年起,被告开始独断专行,刻意隐瞒原告到处投资,多以失败告终,双方产生分歧和矛盾。此后,双方聚少离多,2018年被告提出
离婚遭原告拒绝。2019年初至2020年11月期间,被告步步为营,挂失补办公司
营业执照、私刻公章、解除老员工管理职位、安排亲属掌握经营权,并私自低价出售公司名下10套房产,所得款项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有理有据,为胜诉奠定基础
财产归属明确
根据《
民法典》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相关规定,“A”公司是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资取得,登记在被告名下的“A”公司中所有财产均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转移行为违法
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私自低价出售公司房产,且出售所得款项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符合《民法典》中夫妻一方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规定,原告婚内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得到支持。
折价补偿合理
依据类比原理和当然解释,被告变卖夫妻共同房产应少分或不分,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市场价70%折价补偿合情合理。
诉讼策略:环环相扣,全方位保障权益
起诉前:保全阻止财产转移
受疫情影响,王福玲律师通过电话沟通了解案情,结合紧迫性给出尽快阻止对方转移财产的法律建议。确定方案后,通过线上办理委托手续,收集证据并立案保全财产,成功阻止了被告继续转移房产。
开庭后:沟通法官获胜诉判决
案件复杂且双方当事人在国外,法官谨慎处理。王福玲律师为排除法官疑虑,整理案例做大数据分析并撰写论文分享,还根据庭审情况邮寄代理意见,最终获得法官支持,赢得胜诉判决。
判决后:
强制执行确保结果落地
判决书生效后,考虑到当事人在国外,王福玲律师免费为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将判决给当事人的房产通过执行程序转移登记,被告应承担的补偿款通过拍卖房屋、以物抵偿等方式解决,保证了胜诉结果的落地。
小结:彰显正义,守护弱势群体权益
这起案件中,王福玲律师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严谨的诉讼策略和负责的态度,在双方未离婚的情况下,通过婚内
财产分割之诉成功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财产利益,让恶意转移财产的一方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这不仅体现了王福玲律师卓越的办案能力,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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