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孩子探视权能否带回去住需视具体情况和双方约定而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法院判决允许,是可以带回去住的,但如果未达成此约定或判决,私自带回去住可能引发纠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核心分析:首先,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其权利义务主体明确,不直接抚养方有权探视,抚养方有协助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双方事先约定或法院判决的具体探视方式是否包含带回去住这一项。若有此约定或判决,带回去住就符合规定;反之则可能侵犯对方抚养权。实务建议:若想争取带孩子回去住的探视方式,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探视的具体内容。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带回去住对孩子成长有利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在探视过程中,要注意按照约定或判决的方式和时间进行,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