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离婚时男方不给孩子抚养权,女方可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核心分析:首先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属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对于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母方;两周岁以上孩子,法院综合双方经济、生活等条件判断。八周岁以上孩子会考虑其意愿。男方不给抚养权,女方有权争取。女方有权利主张孩子抚养权,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男方有义务配合法院审理,提供自身抚养条件等情况。关键在于女方能否提供优于男方的抚养条件证据。实务建议:女方可收集自身经济状况良好、有稳定住所、能提供优质教育医疗资源等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抚养权诉讼。准备好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证据等材料。按法院通知参加庭审,阐述自己抚养优势及诉求。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立案,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如对判决不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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