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夫妻离婚时,房名是双方名字的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核心分析: 该房产因登记双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 双方有平等协商分配的权利。协商不成时,法院依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以保障公平合理。 关键在于房产是否为婚内取得及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情况。实务建议: 收集房产购买相关凭证,如购房合同、付款记录等,证明房产出资及购买时间。 双方先自行协商分配方案,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依法判决。一般先立案,然后法院安排调解或开庭审理,最后作出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