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儿媳没有法定赡养公婆的义务,即使公婆不带娃,儿媳也不必然因此而不赡养公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父母一般指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并未包含公婆。核心分析:从法律关系看,儿媳与公婆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定赡养权利义务关系。各方权利义务:儿媳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公婆对自己的子女有要求赡养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赡养关系主要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或收养、扶养关系等,儿媳与公婆不属于此类法定关系范畴。实务建议:若因带娃问题产生矛盾,家庭内部可先尝试沟通协商,明确彼此期望和困难。收集证据方面,比如记录双方关于带娃的交流内容、相关约定等。如矛盾无法调和,可寻求家族长辈、居委会等第三方调解。法律程序上,公婆不能直接起诉儿媳要求赡养,但如果涉及到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公婆可起诉儿子。儿媳在道德层面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公婆一定关怀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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