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男方彩礼是否能要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的,彩礼不予返还;但存在特殊情形,如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可酌情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核心分析:首先明确彩礼的性质是附条件的赠与。在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常态下,彩礼目的已实现,不应返还。但当出现上述特殊情形时,考虑到给付彩礼对给付方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等因素,法律支持返还。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的返还情形,且需以离婚为前提。实务建议:若男方认为符合彩礼返还条件,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证明等。可先尝试与女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要准确陈述事实和理由,按照法院要求提供证据,等待法院审理判决。一般诉讼流程包括立案、审理、判决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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