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以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为条件,经调解无效后,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权利义务:夫妻双方在此过程中有各自的权利义务,比如提供分居证据等。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二是分居时间需满两年。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比如租房合同、分居协议、证人证言等,证明夫妻确实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寻求帮助:可先尝试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程序: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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