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时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一般不能直接抚养。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或通过法定程序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核心分析:首先,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一般按判决执行抚养安排。女方若想抚养,需证明符合上述法定变更情形。变更抚养权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变更对孩子有利。实务建议:若协商变更,双方签订书面协议。若通过诉讼,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对方患病、虐待孩子等证据。准备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的相关材料,如孩子的意愿表达等。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按法院要求参与诉讼程序,等待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