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这些是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通过劳动或经营等方式所获得的财产,应共同享有。2.知识产权的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如著作权的稿费、专利权的转让费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如果遗嘱明确表明某笔遗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该财产就不属于可分割的范围。4.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车辆等。总之,夫妻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或获得的财产,以维护离婚后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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