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租赁合同存在以下区别:1. 主体不同:土地承包合同主体一般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发包方;土地租赁合同主体更为广泛包括公民、法人等。2. 目的不同:承包合同主要是为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租赁合同目的多样如用于经营、建厂等非农业生产用途。3. 权利内容不同:承包人享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及部分处分权;承租人主要是依约使用土地。4. 期限不同:承包合同期限较长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等;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可长可短。5. 流转限制不同:承包土地流转需遵循相关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程序;租赁合同流转限制相对较少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即可。6. 费用性质不同:承包费主要是基于对集体土地资源的使用;租赁费更多是基于土地使用价值的让渡。7. 合同解除条件不同:承包合同在特定情形下如承包人严重违约等可解除;租赁合同则依双方约定及法定情形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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