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处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首先应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般由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工伤认定等相关事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4. 工伤保险机构: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机构会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5.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如果在工伤待遇等方面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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